“管中管”暖气捂热自来水 擅自安装属侵权
销售针对集中供暖家庭
通过一番周折,记者与一家位于四环外的专门经营“换热器”的某公司取得联系。
“这种设备主要针对集中供暖的家庭”,一销售人员直接点出销售目标人群,“集中供暖不用自己家算计如何省钱,用它最合适”。
记者看到,“换热器”的外形和暖气散热器基本一致.
安装违规查处难
“安装换热器现在是灰色地带,装了也没人说。”一名销售人员对记者称。
而据记者采访相关部门发现,虽然安装这种换热器设备确实违规,但查处起来面临取证难等现实问题。
工商、质监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表示,没有听说过这种产品,也没有接到过关于这类产品的投诉。同时工商部门工作人员称,如果经营“换热器”的商家手续齐全,工商部门将很难查处。
部门说法
市政管委:住户不允许擅自安装
“如果家家户户都使用换热器,肯定会消耗大量本来用于供暖的热能,不仅会增加供暖企业的成本,更重要的是会影响整个小区的供暖系统。”北京热力集团一位姓李的技术员说。
据该技术员说,供暖系统都是事先设计好的,包括暖气水温度和回水温度的相对稳定,这样才能保证室温达到16摄氏度。
北京市市政管委负责对外宣传的郭处长表示,他尚未听说北京市场上有“换热器”。在记者讲述了“换热器”的工作原理后,郭处长称,这种住户擅自安装的换热器设备肯定是不被允许的。
郭处长还表示,由于“换热器”是安装在住户室内,很难被物业部门和供暖单位发现,查处起来存在一定难度,因此制止这种违法行为最好的办法就是加强宣传教育,让大家认识“换热器”的危害。
物业公司:出问题要自行负责
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,像“换热器”这样的二次交换设备,肯定是不允许安装的,一旦发现就会对它进行查抄。